浅论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条件之分析 |
|
|
社区矫正适用的范围之外。第二,犯罪主体之特征情况。主要涵盖罪犯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有无犯罪史等。例如,应当将未成年犯、女犯、老、弱、病、残犯、初犯等等列入社区矫正适用的重点对象。而对于累犯,亦不应将其绝对的排除在社区矫正制度之外,而应结合实际情况慎重适用此制度。第三,罪犯在犯罪后的表现。主要包括罪犯在犯罪后有无悔罪的表现以及在刑罚执行期间悔改的表现。第四,进行社区矫正的条件以及环境。主要包含犯罪人员的生活状态、被害人所持的态度以及社区居民意见的反馈。 上一页 [1] [2] [3]
|
|
上一个论文: 试析刑事简易程序中的控辩交流与对抗 下一个论文: 试析司法实务中如何区分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
|
|
|
看了《浅论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条件之分析》的网友还看了:
[毕业论文]浅论文化的力量 [法律论文]浅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 [企业管理]浅论广州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法律论文]试论对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思 [法律论文]浅谈新刑事诉讼法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影响和应对 [法律论文]试论司法与社区管理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庄社区化管理之法治视角 [法律论文]试论社会性别视角下透析儒家文化对我国古代妇女思 [法律论文]浅论刑诉法施行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适用和完 [法律论文]浅论农村社会资本相关问题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