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构、健全制度,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办理和预防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全社会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我院在原有未成年案件办案组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办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后还需要发挥社会的合力,打造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在学校中成立犯罪预防和帮教体系是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工作重点。帮助更多失足的学生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对犯罪在校学生的特殊保护和教育
针对在校生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思想尚未成形,可塑性强等特点,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方针,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适时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挽救工作,做好后续帮教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配合。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努力从根本上防止犯罪的发生
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法制校长。到学校讲法制课,结合所办理的案件,举案说法,通过解剖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以学校内有不良行为或者不法行为的学生为重点,进行个别帮教,使学生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增强法制观念,在学习方面、遵守校规校纪方面增加自觉性。
(四)广泛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在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还将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邀请县政法委、团县委、教委、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座谈会。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疏通了与相关单位交流和联系的渠道,为促进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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