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制度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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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的劳保医疗因为面临经营困难和体制转轨,及针对企业化管理),而且缺乏对医疗卫生服务“前端”公共卫生体系的强化(防治关系)和“下端”的基层医疗卫生系建设(上下关系);二是筹资体制改革的薄弱性和碎片化,《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不仅在供给层面存在明显的“重治轻防”、“重上轻下”特征,在供求层面仍存“重供轻需”的特征,所以国务院才“补缺式”独立颁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但是依照量大政策推进的医疗保险体系依然处在碎片化状态(例如管理体制上“多头管理”、制度衔接上“相互断裂”、支付方式上“项目付费”);三是监管体制改革的形式化,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必须打破政事合一和管办合一的体制,但是此项改革因为涉及利益关系的大幅调整而“雷声大、雨点小”,政府对公立医院政事不分和管办不分主要有三大危害: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角色冲突”、公立医院“积极性有余和公益性不足”、公立医院对民办医院的“挤出效应”。新世纪医改的三大缺憾对公益性和积极性均衡产生了巨大影响:供给体制改革的残缺性决定了其无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筹资体制改革的碎片化决定其无法完全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监管体制改革的形式化决定其无法实现公立医院公益性和积极性的均衡。由于供给体制改革的残缺性导致人民群众“看病难”,筹资体制改革的碎片化导致人民群众“看病贵”,监管体制改革的形式化导致人民群众看病“又难又贵”,所以,5年后新世纪医改遭受争议,典型事件是2005年《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课题组“医改基本不成功”的结论、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医疗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倒数第四位的排序。www.ybaSK.COm针对新世纪医改突显的问题,2006年9月,成立了十一个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2007年初医改协调小组委托九家研究机构对医改进行独立、平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科学决策);2008年10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在网络上征求意见(民主决策);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正式颁布,随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相继颁布。如果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是针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公平和效率失衡问题而架设的公平和效率均衡战略,那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则是针对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和积极性失衡而架设的公平和效率均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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