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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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所在地纪委、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问题,积极寻求工作支持和指导,建立和形成强大的工作支撑。 第二,有机切入,督中有查,处理好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涉及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涵盖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各个领域。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过程中,要牢固把握“干预而不干扰、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包办”的原则,理清“法律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职能界线,发挥检察体系中各部分、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不因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而超越甚至代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和检察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守住内部监督的基本定位,抓住检察纪律执行、检察工作效率、检察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廉洁等主要内容,发挥组织协调、调研指导、督促检查等主要职能,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第三,协同并进,密切衔接,处理好与政工党务部门的关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政工党务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检察干警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同时,要加强在人事任免、干部选拔、查处惩戒等工作中的沟通联系,规范工作程序,密切工作衔接。 第四,保护为先,惩戒其间,处理好保护教育和查处惩戒的关系。教育是为了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不是可有可无的,监督是为了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不能形同虚设,查处是为了保证队伍的纯洁,不可纵容掩饰。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监督及各项活动,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的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和思想顾虑,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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