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信息传播特点,人们更容易接收到负面的审理或是裁判信息,这种负面的信息使得人们对法院公正审理或是裁判的期待落空,转而变得失望和怀疑。而出于对法院审理或是裁判的监督,这种以监督为目的的负面报道较正面更多些,影响更大些,所以人们更容易形成法院“裁判不公”的内心假定,这种内心假定一旦形成,便不容易消除。在面对一些敏感案件时,这种内心假定会更加坚定,如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关乎当事人重大利益问题时,哪怕当事人利益稍有得不到满足,便会很容易怀疑法院的“裁判不公”。
(二)当事人的弱者心态
在法院的信访案件中,当事人的自我“弱者身份”的定位,发挥了很大作用,表现为当事人自认自身的社会弱者身份,主观认为社会对弱者不公。由于其在生活中就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经常受到来自“强者”的欺压,自身受到不公正对待,因此,这种当事人也较容易将社会生活中“弱者”身份带入到法院的审理或是裁判的认识上,认为法院也不公正,也像社会生活中的其他人一样欺负他。调查显示信访原因中有58%信访者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才信访。这种“弱者”身份的自我认同,可能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当事人成长经历中经常受到不公正待遇,社会生活中负面信息的接收较多,以及国家对弱势群体保护政策的影响(当事人更多期待弱者身份带来的利益)。
(三)习惯与法律的冲突
法律的制定虽然考虑了习惯的因素,但仍不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而法律有时又会表现出“与中国人的习惯背离较大或没有系统的习惯惯例的辅助,不易甚至根本不为人们所接受,不能成为他们的行为规范”,法律与习惯的冲突在所难免。当法律与习惯冲突时,当事人对两者“效力”的选择,表现为“有利原则”,即那个对自己有利,就会认同那个。信访当事人选择认同习惯,这种选择本身也印证了“习惯为社区成员所能带来的好处更多于它们的害处”。对习惯的认同既有因法律知识的缺乏,又有为争取自身利益的野蛮考虑。正如卢梭所言,“我们的种种欲念的发源,所有一切欲念的本源,唯一同人一起产生而且终生不离的根本欲念,是自利。它是原始的、内在的、先于其他一切欲念的欲念”。
(四)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矛盾
法院的裁判依据证据,通过证据认定推理出案件事实,这里的“事实”是最接近客观事实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本身。但是当事人认为“法律事实”就应是“客观事实”,而案件裁判依据的“法律事实”一旦与当事人认定的“客观事实”不能相符,并且裁判出现不利于当事人的结果,当事人就会将责任归咎于法院。
三、理性对话之路
法院群体性信访的应对应落实到群体性信访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上,给予当事人“平等的关切与尊重”,切实保障信访当事人的权利。法院面对群体信访时的应对方案各有不同,但首先是能够与信访当事人理性对话,“理性的最大胜利是怀疑它自身的合理性”,面对理性的当事人问题更易得到解决,更重要的是这种理性的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笔者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路径,供参考。
(一)从愤怒到冷静
1.内心理性。亚里士多德指出,人是理性的动物。法院群体性信访当事人具有相对理性,这种理性是源于信访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本身或是基于对法院的信任产生的,合理引导这种理性是平息法院群体性信访初期当事人激动情绪的重要切入点。面对群情激奋的信访当事人,首先应平息其激动的情绪,有效引导当事人,唤醒他们的内心理性。如:接待人员的标准着装,正式而认真的接待,直接由领导出面等。这些形式上的安排能够引导当事人对法院的接待产生信赖感,可以有效地唤醒当事人的理性,在第一时间平息当事人的愤怒。
2.削弱领袖权威。在以往的信访接待中,常常采用直接与群体性信访领袖对话的方法,该方法并不妥当。一是因为领袖更容易表现出极端,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法院群体性信访当事人的每个个体都希望获得自身利益并尽可能的快速,领袖可以代替表达意见,但不能代替个体获得利益,免得出现领袖与法院的“利益交换”。群体性信访中采取削弱领袖地位的措施,可以避免或是削弱领袖发声产生的“共鸣效应”③。具体可以采取心理暗示的办法,如接待人员可以说:法院会平等的保护每个当事人,虽然大家人数众多,但我们会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大家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对每一个人的意见我们都会充分倾听。通过强调个体的价值,暗示每个个体自身的重要性和与众不同,来削弱群体领袖的权威,继而实现打破群体带来的“人多”压力,消弱群体中某个个体的愤怒而带来的群体的整体的愤怒。
3.小组接访。法院面对群体性信访当事人,在平息当事人愤怒的情绪,削弱领袖权威之后,应择机分开接访,打破群体接访带来的“共鸣效应”。将群体信访当事人分成几个小组,小组也不易过于分散,免得当事人因丧失群体庇护,产生无助感,反而不配合法院的工作。每个小组的接待房间最好是相对独立的,但房间本身应是明亮的,最好是多窗户的,这种明亮的环境和多窗户的与外界沟通的视觉效果,会给当事人带来好心情和安全感,促使当事人安静下来,并且更容易沟通。小组接访的好处在于可以将群体领袖从群体中分离出来,以及信访人数的减少带来的直接与接访法院对话和主张权利的机会大大增加,从而使个体更加趋于理性,更愿意通过理性的对话解决问题。
(二)理性的后续引导
1.诉求的倾诉。在接待信访当事人初期听永远比说重要。信访当事人心中带着一股怨气和不满,需要发泄,虽然前期的工作已经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当事人的怨气,但是由于当事人的诉求尚未得到答复,所以此阶段仍需要耐心倾听。创造环境让当事人诉说,像刚才的明亮多窗户的房间,更重要的是接访人员的态度,一定要认真,最好在身体语言上表现出倾听的姿态,认真记录当事人的诉求,促使当事人一吐为快,放松神经,完整的表达诉求,促使他们最终走向理性。
2.双方对话。当事人的倾诉目的是表达诉求,这种诉求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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