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群体性信访的理性对话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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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也有的因当事人的表达能力欠缺,而表达不是很清楚的。这时需要接访人员适时引导当事人的诉求表达,使之向着合法合理的方向发展。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如你是认为某某判决认定事实与你知道的事实不符吗?你知道的事实是什么样的?除了你(你们)知道的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情呢?你是想说某某?这种引导一方面是为倾听到当事人的诉求及其依据,另一方面是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问题,后面的一点是十分重要的,这在很多的信访接待中容易被忽视。一旦当事人能够理性对话,解决问题的大门也就敞开了。 3.理性的单方强化。在信访当事人能够理性倾诉并可以接受法院的适当的问话后,法院接访进入到了需要强化信访人理性的阶段,这种强化主要是通过法院的释法来完成。信访接待中的释法与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释明在本质上都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实现实质正义,但信访中的释法更侧重平息信访,法官审理案件过程的中的释明则可防止突袭裁判带来的信访隐患④。在接访过程中释法是必要的,但要适度,不可有让当事人当场就信服的心理,这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适度的标准,要结合现场环境和当事人的情况,但具体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即当事人明白了该案适用的法律,但同时不产生抵触或强烈情绪波动为宜。适度释法的目的是一方面解决接访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为后面解决问题做个铺垫,就是说先在信访当事人内心埋个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引子,先影响其对自身诉求合理性合法性的“质疑”,达到强化信访当事人理性对待信访问题的效果。 理性的引导是手段,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小组信访接待完成后,应明确安排下次信访接待时间、地点,时间间隔不宜过长。接访人员应召开会议,汇总信息,提炼出共同点和不同点,对不同的信访人员划分类别,找准诉求,制定处理方案,并按照规定依法回复。法院信访接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办事,有错必究,有法必依。对于确实是审理或是裁判违法应坚决纠正,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对于法院的审理或是裁判符合法律规定的,也要依法回复。 法院群体性信访的解决关键在于接访初期的对话阶段,分析群体性信访当事人的特征和信访原因,找准切入点,快速的使当事人平静下来,进入理性对话状态,是最终平息群体性信访事件和实现信访当事人权利的起点,也是关键点。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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