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美日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制度 |
|
|
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三、美日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制度分析 美国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日本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试析新型民商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制度构建探讨 下一个论文: 论欧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浅析
|
|
|
看了《试析美日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构建暂缓起诉制度的必要性 [法律论文]试析新型民商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制度构建探讨 [法律论文]试析英国刑事上诉制度 [法律论文]试析社会调查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全程构建 [法律论文]试析社会转型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分析 [法律论文]试析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 [法律论文]试析农村征地镇保领域渎职犯罪的案件分析与对策研 [法律论文]试析对检察院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法律论文]试析人权两公约中的自由权与社会权 [法律论文]试析法律选择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