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涉案报道媒体责任制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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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可忽视的危害,进一步危及民主法治社会的根基。因此,只有当在个案中存在一种对公平公正义迫切的需要,而这时的言论自由有被狂热情绪所影响到的倾向时,才能加以制止并对不善报道进行惩罚。若失去了这一大前提,则对这一基本权利的任何事先和事后的约束都难以解释其合理性。公正审判是必须的,保护隐私是必要的,然而这些利益都不足以与轻易发布限制言论的命令所带来的危害相比。 不论媒体在个案中对司法审判带来了多大的负面影响。我们都应该牢记。媒体的舆论监督是防止司法腐败的最有力的手段。正如美国大法官clark曾说过的话:“在审判尤其是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反应灵敏的新闻界常常被视为有效司法的助手。新闻不只是报道审判活动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要使审判过程服从广泛的公众监督和批评,使法官严守职责,使个人和社会获益,使公众相信正义由此获得实现。”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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