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考勤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出勤的文员担任。
5.2检查内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
5.2.2查明是否有毁损、涂改、伪造、偷窃、自签工卡等现象。
5.2.3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根据请假单、外出放行条、差旅单对上一天工卡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出勤情况。
5.2.4各员工考勤、加班工时经上述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签后存查。
6.实施
6.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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