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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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一律按计扣工资,不足 8小时按一天计扣工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请假者,最迟应于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登记。 4.2.2请病假2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或累计三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资料或指定医院证明(镇级医院)。 深圳xxxxxxx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文件编号:dzhr0404005 版 次:a 页 次:3/3 实施日期: 4.2.3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休满时仍须疗养,须附指定或公立医院证明,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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