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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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商标品牌,产业开发。要求补助引种、示范、加工、包装等开发经费5万元。
6、对优质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组建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恢复、稳定、发展我县粮食产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将对全县粮食生产和销售大户组建优质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社,建议给予补助开办经费3万元。
7、建立粮食作物种子贮备制度。建立粮食作物种子贮备,用于应对台风、洪涝、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或市场供求紧缺的有效措施,是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根据《宁波市粮食作物种子贮备管理办法》甬政办(2003)283号文件规定:按前三年粮食作物平均播种面积需种量的7%储备种子。我县需储备常规早晚稻种子4.20万公斤,杂交水稻种子0.30万公斤,需要种子储备费用10.32万元(其中资金利息0.90万元,保管费用2.98万元,转商费用6.44万元)。要求下拔种子储备资金10万元。
另外,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田抛荒问题。督促征而未用农田业主落实耕种利用,鼓励对荒芜农田重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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