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文件头上网
1、各市河务(管理)局对上网的文件进行规范,做到上网文件字体、字号等与纸质文件相同,并加上相应的红头,实现与纸质文件原样的显示效果。
2、各市河务(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局文件上网的格式规范工作。
3、详细技术问题请与山东黄河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0)7018、(80)7019。
五、关于规范使用单位名称的问题
各单位文件、信函、会场、标语等需要标识单位名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