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民融资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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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竞合 当农产品浮动抵押权因为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而导致抵押财产确定时,有可能与农产品固定抵押权竞合,这种情况属于在同一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权利冲突的解决规则可以适用《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解决,即“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易中天:《帝国的惆怅: 中国 传统社会的 政治 与人性》,文汇出版社2005年版,第43页。 [2]该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3]程啸:《物权法对抵押权制度的六个重大改进》,载《检察日报》2007年3月26日。 [4]李国光、奚晓明、金剑峰、曹士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页。 [5]李国光、奚晓明、金剑峰、曹士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页。 [6]李国光、奚晓明、金剑峰、曹士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页。 [7]中国社会 科学 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005页。 [8]李国光、奚晓明、金剑峰、曹士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3页。 [9]孙宪忠:《争议与思考——物权立法笔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页。 [10]崔建远:《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页。 [11](古罗马)查士丁尼著:《法学总论》,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55页。 [12]孙宪忠:《争议与思考——物权立法笔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66页。 [13]王璞主编:《农作物概论》,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14]参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页。 [15]黄松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544—545页。 [16]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653页。 [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物权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38页。 [18]中国物权法研究课题组著:《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条文、说明、理由与 参考 立法例》,社会科学 文献 出版社2000年版,第688页。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物权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75页。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物权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638页。 [2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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