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施农业发展中破解土地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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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摘要:目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保障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建议采取完善服务组织、建立纠纷调处机制、明确土地流转方向、清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等有效措施,以此突破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土地瓶颈。 关键词:设施农业;土地流转;问题;对策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了今后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发展重点,即改变过去的传统农业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目前,许多地区还存在农村承包地分户经营,农户的承包地较分散、不集中的现象,要改变传统的农业模式,就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努力实现土地的相对规模经营。实践表明,推进土地流转是推动设施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土地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农业粗放生产向集生产、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现实需要。 一、对设施农业和土地流转内涵的认识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生产、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使用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前提和基础,设施农业需要的工程设备、高新技术都必须依托在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应有的高效率。而当前我国的土地制度仍然是土地国有的基础上实行30年不变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农户所有。个体农户独立经营土地,技术水平低下,产出效率不高,许多大宗农产品缺乏竞争力,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难以体现规模效益。因此,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规模和集中经营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必然趋势和关键环节。 二、设施农业发展中土地流转面临的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第一,流转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提出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对于许多实际的具体操作问题没有做出规定,由于实际情况复杂,也难以制定统一的制度。但是,对于各地区的具[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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