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允价值模式下会计舞弊的博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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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条件。外部条件主要包括: 法律 政治环境;会计业务环境;人文环境等。本次新《会计准则》颁布提出的公允价值就是会计业务环境中很重要的变化,难以确定的评价尺度和过强的主观性可能使公允价值成为会计舞弊的应用点之一。 当然,具备了会计舞弊的三个前提条件是不够的,是否会发生会计舞弊还取决于会计相关信息者的判断和选择。这需要应用经济学的博弈理论来进行分析。 三、会计舞弊中利益相关者舞弊行为的博弈分析 在当前会计业务中,我们运用成本效益原则对会计舞弊行为进行博弈分析。首先分析舞弊成本,即会计舞弊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实施过程中所付出的物质成本,几乎为零;第二,实施过程中的作假难易程度,比如若使用历史成本法,则舞弊人员对账面成本的可操纵空间比较小,而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则会由于公允价值不确定的评价标准和较强的主观性,使得舞弊人员更加容易按照自己的意图操纵资产的入账价值;第三,实施之后,作假行为查处后被有关部门追究可能会受到的制裁和惩罚,即依据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所应承受的代价,表现为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解散等处罚给国家和社会、个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以财产或其他经济形式给被损害人以补偿;第四,信誉上受到的损失,如被查出之后会背上欺诈、作假等罪名会给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者对企业的负面印象,为企业后期的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其他还有如行为人、责任者受到的各类法律责任的追究等。以上这些用成本C表示。其次,分析舞弊行为带来的效益。即通过舞弊谋取的各种不正当经济、政治利益,用P(P≥0)表示。舞弊行为一旦被严厉查处而受到惩罚的付出的全部应为-(C+P),假设用R表示舞弊行为被迫究率,则(0≤R≤1)。
对 会计 舞弊的期望收益,运用权数分析法。其关系分析如下: 会计舞弊的期望收益: -(C+P)×R+P×(1-R)=(-2p·c)×R+C 如实作账的期望收益(谋取不正当利益为0): 0×R+0×(1-R)=0 则舞弊人员的会作出如下选择: 当期望收益(-2P—c)×R+C>0,则选择弄虚作假;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集整理。 当期望收益(-2P-C)×R+C<0,则选择如实做账; 当期望收益(-2P—C)×R+C=0,二者选一;首先要控制舞弊,就必须保证(2P—C)×R+C<0。即p(-2P-C)<0,此公式中,P是常数;C是变量,代表作假成本;R代表被追究率;因此,我们得出了决定制假效果的两个变量成本C、被追究率R。 《 企业 会计准则》赋予的C与R都较小。 法律 确定法定成本C过低,查处力度弱(R极低),就导致了会计行为主体较为普遍的非法律安排,造成领导者责任不到位,处罚标准不明,查处力度微弱。 首先,舞弊成本C过低。如《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都是会计责任主体,结果造成无人负责;犹如,其规定大多对企业、不对人进行处罚,造成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权大于法律,执行系统效率低,权威小。再如,我国《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提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等词都未量化,也无具体的解释。所以,大多数相关会计人员心存侥幸,极易成功,即使查出来罚款,损失也不一定会影响经理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即他们所预期的成本C比较小,因此,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将法律责任量化或给予具体解释。加大其法律责任与执法力度,加大成本C的值。从而降低舞弊人员对会计舞弊的预期收益,选择放弃会计舞弊行为。 其次,查处力度弱,舞弊被查处的概率R过低。究其行为动机。主要是舞弊人员以身试法所获取的利益远大于付出的代价,代价越小,谋利越高,作假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如果一个企业如实做账而另一个企业作假,如实做的获益很小,作假账的则获益很多(因被追究风险小。但潜在利益巨大),这必然助长作假之风蔓延。因此。国家和企业都应该采取相应行动,适当使用杀鸡吓猴的做法。加大作假人员对舞弊成功的概率P的预期值。使得其相信P值较大,从而减少其对会计舞弊的预期收益。从而选择放弃会计舞弊行为。 四、结论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加强会计舞弊的监管。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对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的细节问题作出尽可能详尽的规定和说明。例如,准则中应该明确指出何时采用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的标准是什么,在采用公允价值后因账面价值调整而形成的差额如何处理等等。因为只有这样详尽、具体的会计规范,尽力统一公允价值的评价标准,减少公允价值的主观性。才可以减少操纵利润的可能,加大会计舞弊的操作难度。即加大作假成本。 2 强化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如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其监督功能。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因素,对于监督公司管理当局防止会计信息舞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又如保证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首先,要改善监事会成员的来源结构,增加一些独立性高的监事,尽可能将监事会的经费与报酬交由股东大会决定;其次,要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性,增加监事的责任感和执业水平;最后,要在实际操作中明确落实监事职权的保障,并加强对玩忽职守的监事的惩戒和独立董事赔偿机制的建设,再如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即加大作假难度。 3 加大对监管者工作业绩的奖惩力度,可促使监管者尽职尽责,积极实施严监管。具体的做法如: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即国家以及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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