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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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科学发展观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
一
为什么说科学发展观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呢?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个新概念。它们既有不同的内涵,又有共同的特点。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回答的是“什么叫发展、怎么样发展”这一根本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回答的是“什么叫和谐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显然,科学发展观是管总的。但是,它们要解决的问题和根本要求,却都是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也就是要在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中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协调好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全面考察这两者关系,可以进一步看到,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和根本保证,同时它也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十六大的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一要牢记“机遇”这两个字,即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二要贯彻落实“全面”这两个字,即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了贯彻十六大精神,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做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而且要实现“社会更加和谐”这一重要目标。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这就决定了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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