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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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根本指针。
其次,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等范畴,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建设”、“发展”首先指的是经济建设、经济发展;同时,经济的发展不仅会带来政治、文化、社会的进步,而且也需要政治、文化、社会的同步发展和有力支持。因此,我们所讲的“建设”、“发展”等范畴,应该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建设、全面发展的含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它所强调的“五个统筹”,以非常鲜明的态度和语言,阐述了我们所讲的“建设”、“发展”都是全面的建设、全面的发展,满足了实践的要求。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保证。
再次,科学发展观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属性或特点,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已经形成,同样也需要经过很长的发展过程才能完善和巩固。今天我们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又具有新的时代特点。这就是,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从利益关系、经济结构到社会生活出现了一系列“多样化”,进入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这一“黄金发展期”与“风险凸显期”并存的特殊发展时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大问题。党中央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候,提出了三个重要的理念:一是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二是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三是统筹兼顾,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综合起来,就是要在统筹兼顾中达到以人为本的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在发展中不仅要协调好国民经济内部的各种关系,而且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关系。这就告诉我们,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建设社会主义和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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