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办高校的法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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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二十多年来,民办高等 教育 得到了前所未有的 发展 ,对 中国 高等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无论从制度上还是运行上都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民办教育 法人制度 法人地位 一、民办教育的本质特征 民办高校是伴随着民营 经济 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从1978年成立的我国第一所民办高等学校湖南进修学院算起,迄今已有近三千年的发展 历史 。近些年,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我们在高等教育上普遍认识到了民办高校对整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集整理。 到现在为止,我认为投资办学是中国民办教育的基本特征,也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即使是在西方国家,无论是捐资办学还是投资办学,它最终形成的都是公法人,或者是财团法人的制度安排。但是目前我国投资办学的基础上,试图形成的是私法人,或者是 自然 法人制度安排,这一点无论是从理论上来讲,还是制度安排上来说,都是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的一个盲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要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可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积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高校。而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就是必须建立合法、有效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机构。 二、民办高校的法人地位及困境 从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来看,各民办高校还有较大不足,甚至部分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致使对民办高校的各种行为没有良好的约束,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样严重影响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 法律 不完善,以及民办高校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从立法上来看,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是由于民办高校座位“民办非 企业 法人”的性质在法律界定上的模糊,民办高校法人资格地位平等的实现相当困难,其在经费来源,税收政策,人事制度等方面未能获得应有尊重。从营利方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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