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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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税收实践不断试炼的产物,引领着税收征管方式由传统走向现代。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有其独特的联动谱系,信息不对称和税收风险管理控制理论是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生成机理。然而,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在应对税收征管困境、提升税收征管实践效应的同时,亦存在与税法精神理念疏离之缺憾,如何在税法精神理念的视域内探寻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是我们当前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税源联动管理制度;联动谱系;法制化进路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一、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内涵及生成机理 (一)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 所谓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指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整合职能配置,整合数据应用,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管理制度。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是指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狭义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则是指税务部门系统内部的税源联动管理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分为不同的类型: 首先,从联动主体的角度看,税源联动管理制度包括横向联动和纵向联动。税源管理的横向联动是指同级税务部门之间以及同级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关系。税源管理的横向联动应当细分为两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指同级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包括同级税务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国土房管部门、金融部门、统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与税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同级非税务部门之间所建立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第二个层级是指同级税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主要是指国地联动,即同级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税源联动管理关系。税源管理的横向联动与广义的税源联动管理有所不同,尽管两者都包含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联动管理关系,但是前者仅强调联动主体的同级性和横向性;后者则无此限制,同级和不同级的税务部门与非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源联动都属于广义的税源联动管理。税源管理的纵向联动是指国税系统或地税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管理关系。税源管理的纵向联动有“三级联动”和“四级联动”之分。“三级联动”主要是指市局、区县局、税收管理员上下联动汇聚纵轴的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如济南、晋城等就实行“三级联动”[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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