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吕熊及其《女仙外史》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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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回,述明代唐赛儿事。所著还有《诗经六义辨》《明史断》《续广舆记》《前后诗集》《本草析治》。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综合上述四县志中的《吕熊传》,我们可以确认这样两点:一是吕熊遵循了入清后“毋就试”的父训,却未完全遵循“业医”的父训,虽著有《本草析治》,但其主要成就还是表现在文学方面;二是吕熊虽两次担任于成龙的幕客,还“客南安守陈奕禧所”并“为广州修郡志”,但他终身未入仕清廷,惟一一次“荐授通判”,还“固辞之”。所以,吕熊在坚持民族气节方面,亦符合明遗民的条件。 (三)吕熊是清初一位全才式人物。根据上述县志记载,吕熊著有《诗经六义解》《明史断》《续广舆记》《前后诗集》《本草析治》《女仙外史》。其中《诗经六义解》体现了经学成就,《明史断》体现了史学成就,《续广舆记》体现了地理学成就,《前后诗集》《女仙外史》体现了文学成就,《本草析治》体现了医学成就。但遗憾的是,其所著“《诗经六义解》引》。《明史断》《续广舆记》《前后诗集》《本草析治》等,皆不传。除《女仙外史》外,仅乾隆《南安府志》存其五律一首。” 作为寄寓学问与心事的《女仙外史》,吕熊表现了自己众多方面的才学,如历史典故、诗词歌赋等方面。下文将有详论,在此不作赘述。 总之,《女仙外史》的作者吕熊,从生活时代、民族气节、文化背景等方面,都完全具有明遗民的特点,而众多明遗民录未将其收入,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二、《女仙外史》的遗民意识 吕熊除在身份上符合明遗民的三个条件外,其代表作品《女仙外史》还表现了浓厚的遗民意识。这既是吕熊作为明遗民的另一重要佐证,又是《女仙外史》主题思想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女仙外史》所表现的遗民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篡国者”及其追随者的痛恨。《女仙外史》对“篡国者”燕王朱棣的痛恨主要表现在: 1.小说以建文年号取代永乐年号。我们知道,有些史书,如明代无名氏《奉天靖难记》曾将建文元年至四年(1399—1402)代之以洪武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而《女仙外史》则反其道而行之,以建文五年至二十六年取代永乐元年至二十二年(1403—1424)。这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却表达了作者对“篡国者”的不认可。2.朱棣残酷迫害逊国诸臣。方孝孺被害后,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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