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论人格权制度的完善           
浅论人格权制度的完善

  摘 要: 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人们越来越重视人格权的价值,另一方面人格权 受侵害的可能性也日益增大。而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人格权的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 的地方。从应增设一般人格权制度、人格权主体应扩张、具体人格权的发展、关于人格利益 商品化和网络环境环境下人格权的保护等五个方面来探讨了如何完善人格权制度,促进人格 权法的制定。
  关键词:人格权制度;完善;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人格权是现代世界各国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随着社会的进步愈来愈为各国所重视。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其含义有三方面: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1]。所谓固有,是指自然人出 生、非自然人成 立之日起,他(它)们就享有人格权。而且人格权的取得无须民事主体积极的作为,而且由 法律直接赋予;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维护人格独立所必需的,人格独立是人区别于普通动 物而成其为“人”的根本标致,人格权是自然人人格独立的重要保障;3.人格权以人格利 益为客体。人格利益,是民事主体就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者名称、 名誉、隐私、肖像等所享有的利益的总和。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就非常重视 对人格权的保护,不仅将“人身权”独立作为一节,而且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公民、法人的姓 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各种人格权。这种对人格权的尊重和保护的态度使得《民 法通则》在海外赢得了“中国的人权宣言”的美誉。可以说,《民法通则》的颁行极大地推 动了我国民主法制事业的进程,标志着中国的人格权制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事实也证明了 近二十年人格权也确实解决了大量的人格权案件,更好地保护了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民法通则》关于人格权的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尽人 意之处。另外自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经济和大众传媒的发展,人格受侵害的可能性日 益增大,而人们自我的保护诉求方同时增大,因此,在当前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加强并完 善人格权制度是完善我国民法立法的重要步骤。人格权在今后的发展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一、 一般人格权制度的民事立法
  
  (一)我国民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浅谈浅论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联
    浅论农业机械的环保节能设计
    浅论关于多轴伺服制瓶机控制
    浅论我国民法的发展和特色
    浅论建筑立柱的装饰造型设计
    浅论综合医院中药房管理浅见
    浅论公路工程中价值工程的应
    论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对现代企
    论人力资源政策对企业资金安
    浅论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