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隐私权中的法律与道德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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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会使对人肉搜索的规制更加具有可行性。但是,仍有不少人相信网民的道德准则,这就是我们以后的工作重点,必须加强对群众的教育,使他们区分好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不盲从、不跟风。第二,人肉搜索虽然观众很多,但参与者只是少数,这能减少我们规范网络社会时的难度。然而,多数人认为网民有权对相关事件和当事人随意加以评论,这表明,大家确实重视了自己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但是却忽视了相对人的权利和隐私,这也是人肉搜索之所以风起云涌的原因之一吧。第三,对于人肉搜索这一社会问题,将之与法律联系起来考虑的群众却不占多数,那么人们的道德准则就难免与法律规定发生冲突,这会加大对网络隐私权立法和司法保护的难度,也会影响到中国的法治进程。综合以上调查结果,我们不难发现,人肉搜索已经“深入人心”,然而人们却缺乏对这一问题的法律敏感度。虽然人肉搜索的实际参与者并不多,但人们普遍觉得自己是在网络社会中是有很大话语权的,并且大家并没有很好的厘清在网络中道德评价和法律规制的界限。我们不能轻视网民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同时也必须看到法律强制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道德评价与法治的平衡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漏洞,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首先,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其次,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最后,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重一方;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二)网络社会中对道德和法律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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