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CPA职业责任保险发展对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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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较高的保险额度,但保险费率远远高于基本保险费率。 三是实行捆绑制度。把会计师事务所与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责任捆绑在一起,即由双方共同负担对受害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的赔偿金额,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由会计师事务所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3.5 建立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
建立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使“故意”、“过失”、“欺诈”等行为能由专门机构进行界定,为职业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道路。至于鉴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可以是资深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专家、资深律师以及专业保险人士,牵头单位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参考文献 [1]申延令.试谈企业税务会计的几个问题[J].特区经济,2005,(7): 266-267. [2]林苹.现代报业经营管理建立税务会计的几点思考[J].集团经济研究,2005,(08X): 201-201. [3]李新燕.浅析税务会计[J].商场现代化,2005,(09X):156-157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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