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验对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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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 2009年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推动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改革有重要意义。然而高校信息需求日益旺盛,这项制度仍需完善。鉴于美国是公认的高校财务管理最发达的国家,故文章通过比较分析,指出其高校信息披露给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 高校会计; 美国; 信息披露 一、新制度下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转型思路 (一)引用权责发生制,增进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高校教育、科研事业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则用权责发生制,这不仅容易造成会计核算混乱,而且会导致会计信息披露失真。当今权责发生制是国际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的主流,它将产生更加真实的会计信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适当引用了权责发生制,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学校债权资产,例如解决了高校贷款利息只能在实际支出时入账的问题,并将“借入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核算借款利息和其他长期借款利息,这满足了金融机构希望及时通过披露的财务报表来了解高校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的愿望。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高净资产信息披露的质量 无论是基于受托责任还是决策有用,净资产信息始终是使用者最关注的会计信息。旧制度中高校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且未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只在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时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这种处理方法不能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清理中的收支和净损益。新制度基于权责发生制,取消了“固定基金”和“修购基金”,并增设了“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清理”两个科目,用来分摊固定资产成本及核算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这样既可以清楚地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也不会造成净资产的高估。 (三)基建、事业二账合一,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旧制度中未设“在建工程”科目,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不能列入“固定资产&rdq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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