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验对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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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映高校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保障和离职等情况。考虑到“可计量性”和“可靠性”的原因,目前高校人力资源成本计量方法主要有三种: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机会成本法,其中历史成本法应用最广,这是由于它的数据来源相对客观可靠。因此在人力资源成本评估中,除取得和离职成本采用重置成本法计量外,其他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笔者借鉴美国高校信息披露的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初步设想我国高校人力资源信息披露如表1。 (三)加大非财务信息披露力度 美国高校不仅对财务报表信息进行了详尽披露,还披露了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非财务信息。我国高校应加大表外信息的披露,具体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披露与高校相关的外部信息,如国家教育政策、学校拥有的教学优势等,以便信息使用者分析高校对财政法规的敏感程度,作出合理决策;二是披露被学校内部使用的非财务信息,如新校区投资建设情况、偿债记录等,这益于债权人了解该校的运营情况;三是披露一些不确定信息,如对学校经营起关键作用的软资产信息,以合理体现高校价值;四是披露前瞻性信息,如政府对高校的远景规划、学校面临的机遇和风险等,以帮助利益相关者对该校近期能创造的价值作出预测和规划。 (四)建立健全民办高校信息披露体制 哈佛大学是私立大学,私立院校在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广泛兴起已成为21世纪教育界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公办与民办高校所占比例为84.55%和15.45%,公办高校依然是办学主体,但民办高校也成为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向母体高校和教育部门披露会计信息已不能满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需要,民办高校的特殊性需要新制度在其财务信息披露上进一步完善。需要强调学生及家长既是消费者,又是投资者,他们只有掌握一定的会计信息,才能对学校的资金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因此建议在校园网上建立查询系统,财务报告采用“自助餐”式的披露模式,不同使用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会计信息。信息处理能力和时间有限的一般使用者可以得到“经济型套餐”,而民办高校投资主体及教育主管部门等信息需求量大的使用者则可享受“豪华大餐”,这是解决高校财务信息披露不对称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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