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文秘写作思维的限制性与创造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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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 要:文秘写作是一项特殊的生产活动,文秘工作者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限制思维,按照特定的主旨、结构、格式进行创造,但是同时也要具备创造性思维,文章中必须体现出作者一定的创造和发挥,才能高质量地完成文秘写作任务。本文将着重探讨文秘写作思维必须具备的这种限制性与创造性兼具的特性。 关键词:文秘写作 思维 限制性 创造性 作者简介:娘其合才让,男,甘南夏河人,2007级藏语言文学班 自古以来,文秘工作就是行政运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其中公文写作更是不可忽略的“重头戏”。而所谓文秘写作,就是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的秘书创作公文的一种活动。随着全球化地不断推进,中国政治、经济、贸易、文化都在逐步融入国际,政府、企业对文秘写作的要求也将更加多元化。因此,新时代的文秘写作应该有所发展和创新,这就要求我们对文秘写作的特点进行深入地了解,以便探知其对文秘人员思维和素质的新要求。 一、文秘写作思维的限制性分析 (1)文秘写作是被动行为,决定了其创作主旨必然受限制。写作是一种精神创作活动,一般的是写作活动是写作主体在主观因素的介入下萌生写作需求,当这种需求变得足够强烈时,意愿便会化为行动,于是产生了写作行为。一般的写作活动,如文学写作、新闻写作、科研写作等都是作者的主动行为。而与此不同的是,文秘写作中的写作主体即文秘人员进行创造活动是遵命而为,其写作动因是相关领导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且需要将此问题或想法通过文字媒介传达给其他人员,对于他们来说,文秘写作是工作内容,是不得不完成的,而不是其个体主观因素作用的结果。因为文秘写作的由头来源来自于他人或者客观情况,这就决定了文秘人员在进行写作时必须进行主题限定,文章主旨必须紧紧围绕领导提出的问题,不得有任何的违背和偏离。 (2)文秘写作过程需要与领导或相关人员沟通,体现了文秘写作的社会性和群体性。一般的写作活动中唯一的主宰者就是写作主体,在具体的过程中写作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社会实践、调查思考可随时地对写作过程进行修正,可以配合自己的时间进行调整,甚至可以任意更改文章主题、结构。但文秘写作与此不同,执笔者要体现的是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所需,表达的是思想、主张和政策等[1]。因此,文秘写作的[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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