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休谟的政治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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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摘要〕休谟揭示理性的限度,倡导审慎的政治美德,强调政府、政治制度不是理性设计而是经验习惯的产物,都体现了他的边界意识。休谟的政治思想对安抚当代人狂热、浮躁的心态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关键词〕休谟,政治哲学,边界意识,审慎,经验习惯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0)03-0044-03 边界意识是指对人的能力的界限有清醒的认识。休谟的政治哲学体现了这种边界意识。休谟的政治哲学思想非常具有前瞻性,对后人的影响也很大。西方学者把休谟置于西方“十大政治哲学家”之列 〔1 〕。因此,笔者在此以边界意识为视角尝试对休谟的政治哲学进行解读。 一、揭示理性的限度 在休谟之前,理性已经作为一种先验的、不证自明的公设而被人们牢固地树立在心中,资产阶级就是高举理性的旗帜反封建反神学的,其政治制度和政治观念不过是理性审视、批判现实的结果。而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更增强了人们对理性的信心。人们对理性的使用频率很高,甚至有些狂妄。 休谟通过严谨犀利的分析对理性重新进行阐释,揭示了理性的限度和前人对理性的误用。休谟区分了前人使用“理性”的三种含义:一是演绎或推理意义上的理性。类似于数学定理的必然关系,如果a成立,那么b成立,这样的推理就是理性。二是发现经验或因果关系意义上的理性。休谟认为,因果关系除了能够在经验上发现它们接连发生以外,人们不可能由此得出必然性关系。因果联系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休谟在他的《〈人性论〉概要》中指出,“生活的指导者不是理性,而是习惯。只有后者使心灵在各种情况下都设想将来和过去相一致。不论做到这一步可能会多么容易,理性是永远做不到的”。〔2 〕 (P110)他还说,理性永远不能把一个对象和另一个对象的联系指示给我们,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三是权利、公正、自由等行为原则意义上的理性。这样做而不那样做也不是必然的。在人们为什么要做一件事情或应该做一件事情的问题上,理性在很多时候是无力的,并不能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最终的依据。“道德上的善恶区别并不是理性的产物。理性是完全不活动的,永[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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