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海事行政执法的风险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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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这些监督制约机制也有欠缺的地方,并且与制约和监督机制并行的激励和救济机制未能得到建立和完善,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挫伤,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被削弱,执法观念逐渐弱化,执法工作的风险也因此增加。 三、规避海事执法风险的主要对策 就降低和规避行政执法风险而言,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正确使用人民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做到严格监管与优质服务并行,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海事行政执法风险降到最低。 1.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提高规避风险的意识 第一,必须树立和强化依法行政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海事监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海事工作的方针和基础,执法人员必须时刻紧紧牢记。第二,必须树立正确的海事服务观,推进严格监管与优质服务并行,提倡优质服务必须以严格监管为前提,不能因盲目服务相对人而违反海事法律法规。第三,必须树立现代海事管理观,按照海事工作的“监管立体化、反应快速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目标要求,实现科技强局与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 2.不断提升海事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降低海事执法风险 这就要求海事执法人员首先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并能始终以“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为其工作指导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还要通过制度化的学习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系统地掌握执法的范围、对象、权限和手段,提高实际执法能力,培养其对法律的忠诚与对人民的忠诚。只有这样执法人员才能承受和抵御住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这样的执法队伍才能“拉得出、打得响“,才能有效地降低海事执法风险。 3.建立和完善执法程序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首先,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现行的海事执法程序制度,提高制度和程序的可操作性,从制度程序上对执法行为加以规范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其次,要建立海事行政执法全程监督机制。执法的程序制度要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使执法行为的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防止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现象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再次,海事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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