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南海争端之国际法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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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中越南海争端之国际法分析
摘要:国家的主权应在其疆界内行使,且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均重视边界的明确性与稳定性,从历史上的占有和禁止反言的适用原则对中越南海争端中越南的利益诉求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越南的行为和依据都是法理所不容的。 关键词:南海争端;越南;国际法;领土取得 一、中国与越南在南海问题上的利益诉求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侧与中国大陆仅有北部湾之隔,海岸线约3,000公里,就中越两国而言,两国南海争端的范围主要在南沙和西沙群岛,就时间而言,可以追溯自20世纪50年代,越南政府对西沙群岛的争夺。1956年4月1日,越南政府派遣越军接替驻守在珊瑚岛的法军;1957年5月8日,越南政府派出一个连的海军陆战队至永乐群岛换防。1966年8月,越南政府因兵力不足,除在珊瑚岛继续留下驻军外,其余驻防在西沙群岛的军队都全部撤出。在南沙群岛方面,1956年8月22日,越南政府派军登陆南威岛;同年10月22日,越南将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纳入其福绥省的管辖范围。进入20世纪70年代,中国与越南爆发了一场西沙群岛的争夺战。1973年9月,越南政府对外宣称正式将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之南威岛等十个岛屿纳入越南版图,此举,给中国和国际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1974年1月11日,中国发表声明,宣称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并从1月11日至16日派军轰炸西沙群岛;在南沙虽然中越两国曾在1988年因南沙群岛发生过海战,并造成一定程度的伤亡。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由于冷战形势造成的国际情势复杂演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中越两国的关系正常化。开始在各个领域迅速恢复关系正常化,并且中越两国再也没有发生过直接的军事对抗。但是2009年5月13日截止日前夕,马来西亚、越南和我国相继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有关海域的“外大陆架”权利主张,引起多方关注和广泛争议。由此可见,探讨南海主权问题不仅是影响中越两国安全关系的核心,而且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二、国际法上领土取得原则之分析 1、历史上的占有与国家继承原则 (1)历史上的占有 前越南政府提出的证据是,早在1802年安南帝国时期,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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