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生活怎样走向伦理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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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网络生活是一种符号化和精神性的虚拟生活。网络生活的规定性和它所具有的特点,对人的主体性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网络生活的不规范性以及人的理性的存在,网络生活具有内在的道德要求;同时,由于网络生活所具有的开放、自主以及虚拟性。使网络生活具有现代德育的生成条件,成为网络生活走向伦理生存的基础。网络生活要走向伦理的生存,主体性教育是根本。加强网络环境建设是必要条件。 [关键词]网络生活;伦理;生存 [作者简介]杜修望,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美术学院讲师,硕士,湖南427000 [中图分类号]1382—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3-0072-03 一、网络生活及其主体性悖论 (一)网络生活及其特点 因特网已进入我们的生活,并广泛深入社会各个领域,引起了整个社会生活、生产方式以及学习方式的深刻变革,开始形成了人的第二生存空间——网络生活空间。网络技术的这一革命性突破,人类第二生存空间的开辟,也为人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们正生活在吉布森所谓的“赛博空间”中,可以说,网络生活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现实生活和人的一种生存状态。 网络生活是基于网络而建构起来的、与人的现实生活相对应人的一种存在状态。网络空间不是一个现实物理空间,不是人的躯体寄托之所,那么,人在网络中的生活,意味着这是一种去人体实体的、纯粹的精神生活。在网络空间中,人符号化的存在着,摆脱了人体肉体的物质束缚,可以自由打破时空的界限,在现实与虚拟之间游走。网络空间丰富了人们关于生活世界的概念内涵,在网络生活中,主体可以化身符号,克服时空的界限和身体的束缚,惬意地过着乌托邦式的理想生活,从事现实生活中一切可以从事的活动。这种在网络中的生活,是对现实生活的虚拟建构,也是一种虚拟的生活。可也就是网络生活的这一虚拟建构,构成了网络生活无法克服的悖论。一方面,人的符号化意味着主体的缺位;但另一方面,精神的运动意味着主体的莅临,在网络交往中,身份、性别已经不十分重要,人们真正关心的是交往的本身,是隐身在符号&ldqu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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