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的教学研究
【摘要】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法学与逻辑学相交叉的、应用性的学科,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它在人们提高逻辑思维水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准确表达思想,识别谬误、驳斥诡辩以及法学研究、依法办案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传统的教学方法限制了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效果,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应运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等方法去实施法律逻辑学教学。 【关键词】 法律逻辑学;性质;作用;方法论文联盟*编辑。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5918(2009)03-0074-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09.03.037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有三大发源地,这就是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与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联系。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学科的门类越来越多,逻辑学处于基础学科的地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把逻辑与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一起并列为当代七大基础学科,把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列在16项重要教育目标中的第二位;英国百科全书把逻辑学列为五大学科之首。可见,逻辑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在科学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列宁曾经指出,“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1]法律逻辑学是一门逻辑学与法学相交叉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逻辑理论和逻辑方法在法律研究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对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来说,法律逻辑是一门公共必修课,也是一门重要的基础课。它对学生学好其它学科,掌握专业知识,提高逻辑思维水平,使逻辑思维由自发上升为自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法律逻辑学的性质 在我国,法律逻辑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对它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自从这门学科创立以来,学术界对于法律逻辑学的学科性质存有争议。目前,国内学术界在法律逻辑的性质问题上主要有 “形式逻辑分支论&rdquo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