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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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债权人、客户、消费者以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国资委也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不仅明确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也详尽说明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但由于我国大型知名企业不多, 论文联盟*编辑。科技含量也不高,缺少推行社会责任会计的经济基础。尤其与传统会计相比,对社会成本和效益予以确认和计量较为困难,需要企业去做大量的数据调查与核实,导致企业提供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成本偏高。因此,目前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实施仍然停留在原始的自发阶段,会计核算内容模糊不清,计量方法缺乏标准,非货币计量方法较多。同时,社会责任量化信息披露较少,基本以文字性描述为主,且往往只愿意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鲜少揭示其对社会造成的损失,导致社会责任会计在计算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时往往存在主观臆测,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银行均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书,但其报告水平并未得到国际上的认可。由此可见,在我国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是大势所趋,但还有一条漫长的路要走。 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政策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目前,各个国家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主要是依靠企业自愿性披露。然而,社会责任的履行属于企业的社会义务,当社会义务与经济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企业就可能不会履行这一责任。因此,从长远来看,为了规范社会责任信息,制定相关的社会责任会计强制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从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发展历程和实施经验来看,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和法规等方式规范社会责任会计,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强制企业执行,使企业行为得到调整,促进企业步人良好态势发展。例如,法国政府在1975年就提出了《关于公司法改革的报告》,建议各家大公司每年公布企业的“社会报告”。之后还先后制定和修改了相关法律,强制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组织要用货币金额揭示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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