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刑法修正案(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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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销售假药与环境污染,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假药直接危害老百姓的生命健康,而环境污染不仅影响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 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二、以与时俱进为品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危害行为需要通过刑法调整论文联盟wWw.LWlm.coM来进行打击。《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人民群众反响强制,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如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等,调整了销售假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入罪门槛,体现了刑法的与时俱进品质。 醉驾和飚车是我国社会转型中遇到的问题。随着人们物质条件的提高,机动车逐渐变得多起来,很多人的心理还没调整过来应对这种场面时,醉驾和飚车行为发生了,有的还很严重。以醉驾、飙车为代表的“马路杀手”屡屡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南京张明宝醉驾造成5死4伤,成都孙伟铭无证醉驾连撞5车,致4死1伤……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彻底摧毁了大众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忍耐,人们纷纷呼吁以重典治醉驾。此次将醉驾、飙车等行为定为犯罪,正是对民意的有力回应。醉驾、飙车上升到刑法层面一为警示、二为回应民意。 三、更加注重协调 (一)刑期更加协调 “死刑偏重、生刑偏轻”一直是学界对我国刑法的一种看法。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执行之中存在的问题,死缓罪犯的平均服刑期大概18年,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平均服刑大概15年。但死缓是非独立刑种,是死刑执行方式的一种,本来和无期徒刑有天壤之别,我们通常说“生死两重天”,但死缓的实际效果和无期并没有多大差别,所以这次对死缓减刑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三条的对减刑及假释期限进行调整,一方面可以解决实践中一直存在的生刑过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死刑与生刑的合理差距。同时又规定对死缓减刑一次后不得再减刑的罪犯,他们实际坐牢的时间至少20年,应该给其出路,而不是把“牢底坐穿”,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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