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视野下鄱阳湖渔业发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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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渔业的“公地悲剧”就得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缺位的问题。市场失灵的解决,就必须避免国家所有权的虚化。围绕鄱阳湖至少包含着国家、省、沿湖县市、乡镇、渔民等在内的各个利益主体,人们没有任何理由过分强调某个利益主体,而忽略其他利益主体,特别是不能过于强调国家和总体利益,而忽略地方和渔民利益,否则政策的执行将得不到地方的支持,甚至遭到渔民的阻挠和反对。强大的国家意志和宏观目标常常在分散的地方利益面前变得无疾而终,其结果是双方或者多方的零和博弈。笔者认为水面股份制不失为选择之一,这“既借鉴了土地合作制的历史经验,又引入了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机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鄱阳湖渔业的政府缺位表现为禁渔制度的失效,因此必须有一个系统的公共资源调控管理模式。这一模式要充分适应生态系统的总体需要,综合鄱阳湖的承载力、渔民的生存状态和渔业的发展状况,结合鄱阳湖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并将各利益相关方整合到一起共同管理。这种模式是需要设立一个超越单纯关注渔业管理的管理部门,它是将生态、水资源、渔业、候鸟保护、污染等相关内容都包容起来的一个权责统一、明晰的权威性机构。这种治理机构能够利用其总体性的职责来协调鄱阳湖区的各种关系,平衡各种利益,治理各种问题。社会问题反映了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它的最终解决取决于利益在不同主体间的合理分配,即处理效益与公平的关系。只有这种关系处理好了,鄱阳湖自然生态恶化和社会环境破坏才能得以彻底改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才能建成,最终实现人、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著,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译,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西省农牧渔业志[M],合肥:黄山书社,1999 [3]昊赘,渔业与鄱阳湖区域社会变迁(1912—1949):以余干县瑞洪为中心的考察[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3) [4]吴赘,资源与经济:民国以来鄱阳湖的渔业发展变迁——以余干县瑞洪地区为研究视点[J],鄱阳湖学刊,2010,(4) [5]王晓鸿,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评估[M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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