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环境保护中的中央地方关系 |
|
|
流域环境保护中的中央地方关系
摘要:流域环境保护事关中华民族的基本生存,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调节的重要领域。中央有义务规定流域统一的环保标准及其地方实施义务,并通过司法诉讼等机制让地方义务落到实处。由于地方选民是流域环境污染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所以流域环境保护首先要依靠地方选举制度的力量,让地方行政执法直接对当地选民负责,从源头上遏制企业的污染行为。在此基础上,中央通过行政和司法监督纠正流域环境污染的外部效应论文联盟*论文联盟*编辑。,迫使地方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执法负责。只有这样,中国才能遏制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流域环境保护;地方自治 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6—0094—04 一、引言 据网民和记者调查,云南省曲靖市一些不法工业长年大量倾倒铬渣而不修建任何防护设施,造成当地水田严重污染,许多村民罹患各种癌症,其中死亡时最小的仅9岁,而村民们获得的补偿却寥寥无几。事实上近年来,媒体已多次报道由此造成的南盘江水污染事件。2009年10月,南盘江雷打滩水库突然变黑,569吨鱼死亡,12家养殖户损失惨重;2010年6月初,养殖户重新投放的20吨鱼苗再次大量死亡,养殖户血本无归……。①铬渣因为富含六价铬而毒性超强且水溶性好,在雨水的冲刷下极易流淌至河中,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因而含铬废物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对铬渣的挖掘、堆放、运输和贮存都提出了严格要求:有关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径流进入铬渣堆放场所;铬渣的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居民聚居点、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运输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然而,这些规定对于云南省曲靖市的铬渣运输和贮存却形同虚设,那里铬渣的存放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监管,更没有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铬渣污染事件对中国的环境保护提出了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首先,云南省曲靖市的铬渣露天堆放十余年,有的甚至长达二十余年,如此高危物质在人们眼皮底下存放如此之久,却在造成大量癌症和上访之前无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下一个论文: 浅谈高校环境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