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农信社大额贷款的会办管理 |
|
|
论文联盟*编辑。 应加强农信社大额贷款的会办管理
加强大额贷款的管理,部分农信社对金额超过5万元的贷款,统一由县级联社组成的贷审会进行会办。 但是从目前部分农信社对大额贷款会办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会办制度流于形式的较多,对经会办的大额贷款的风险控制论文联盟*也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主要表现为: 大额贷款会办记录形式化。调查发现,有的信用社信贷、会计和分管领导在会办记录上的发言均是格式化的言语,没有对贷款户的资信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有的还没有明确的同意和反对意见,最终只是一个加盖公章的集体性同意结论。 大额贷款会办责任不明确。 有的大额贷款在会办记录中没有记载会办人员,责任追究也无从谈起。 有的大额贷款形成不良后,经办人员存在相互推诿现象。更有大额不良贷款在会办中一次次地转据(死而复生),而没有落实追缴责任。 大额贷款会办功能变异。有的基层农信社为达到支持贷款大户的目的,通过联社大额会办形式实现顺利放贷。“大额贷款找联社”甚至成为基层社发放大额贷款的一条经验。 为有效制止通过会办形式投大户、争规模、卸责任的投机行为,笔者建议: 一、农信社管理层要切实完善并认真规范会办中的各项手续,明确具体会办人员的责任;对形成不良的会办大额贷款必须重新明确责任人,确保将其风险降到最低点。 二、各级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联社会办大额贷款的办理和运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确系责任不明形成损失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及时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
|
|
|
上一个论文: 论教育领域的会议管理 下一个论文: 民法,论动产抵押第三人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