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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视域中宗教与科学之共存何以可能           
哲学视域中宗教与科学之共存何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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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视域中宗教与科学之共存何以可能

摘要: 传统观念中宗教与科学的对立和冲突是形容二者关系的出发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认识视野的开阔,学术界对二者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阐述,二者是敌人还是朋友?现代社会崇尚科学,宗教的地位却没有因为科学地位的上升而减弱。本文从现阶段二者共存的可能性出发,来探讨这一问题。
  关键词: 宗教;科学;冲突;共存
  中图分类号:B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1—0108—02
  
  一、宗教与科学之界定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很难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社会学认为,宗教是人们为信奉某一理念或神灵而形成的社会组织,该理念或神灵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使众人无条件服从之。马克思在他的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把宗教定义为,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1];“宗教是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2]。从宗教的特点来说它不是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是对客观现实的虚幻的反映。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表述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形式。”[3]宗教信仰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它主宰着自然和世俗社会,而这种超自然的力量通过人格化而变成神灵,成为信徒们崇拜的偶像。
  科学是系统化了的知识。发现、探索研究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就是科学。人类对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探索是无穷无尽的,而科学的探索总是从人们对自己遇到问题,从而想办法解决问题时开始的。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中谈道:“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4] 科学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从二者的定义来看,宗教追求的是精神境界,科学追求的是事物的本源。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宗教所持有的有神论和科学所主张的无神论之间的巨大差异,前者在社会认知方面会阻碍后者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存在两面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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