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仍然坚持第157号准则的原则,并未暂停公允价值的使用,但是允许企业在为资产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如果该类资产缺乏活跃的公开市场交易,管理层可论文联盟*以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和判断进行计量。显然,这一指导意见是多方妥协的结果,在没有放弃公允价值计量目标的同时,也满足了银行家和一些政治家的要求。2009年4月2日,FASB以3票赞成、2票反对的方式正式通过了极具争议的放松对公允价值运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特定金融产品(如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如果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市价不能代表其真实价值,可采用内部模型,即通过折现现金流量对这些金融产品进行估值和计价。这一规定与SFAS157要求优先运用市场参数确定公允价值的做法相去甚远,为金融机构管理层利用主观判断调节利润大开了方便之门。
3.国际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经济后果 同样,国际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在金融危机中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欧洲,2008年9月,法国总统萨科奇首先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质疑,指责IASB不允许对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从而导致欧盟银行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之后,在法国财政部的牵头下,欧盟的财政部长们也纷纷向IASB提出最后通牒,声称IASB在2008年10月底前如果不允许对金融资产重新分类,欧盟将宣布不再遵循IASB发布的与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相关的财务报告准则。迫于欧盟的巨大政治压力,IASB在没有遵循允当程序的情况下,于2008年10月13日对第39号国际准则《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和第七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金融工具:披露》进行修改,允许某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和可供出售(AFS)的金融资产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重新分类。具体修订要点包括:在极少数情况下,允许将FVTPL的金融资产重新划分至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预计未来仍将持有且有能力持有的AFS金融资产可重新分类至贷款及应收款;已经计入损益表的金融资产不得再转回。 IASB允许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为按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以说正是会计技术性让步于政治现实性的无奈之举,它迎合了金融机构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倾向,为后者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例如,德意志银行通过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