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民主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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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代表”源于并展现出“群众路线”的基本逻辑,“在中国,代表是把群众路线从有限的面对面的关系扩展到较大范围的一种手段。因此,代表就要受到那些根据群众路线行事的个人或群体所受到的同样制约。只要代表们完全拥护这种制度以及在这种制度中党的领导作用,他们的意见或利益就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可以得到代表的。”[4]177“群众路线”所构建和衍生的“代表”关系本质上源于领导者与群众之间的“唤醒”关系,“代表意味着代替一个不自觉的或沉睡的委托者(‘沉睡的大众’或‘不觉悟的人民’),而不是在一个自觉的委托者的指示下发言。”[14]466无论是从二十世纪伊始的中国革命的历史逻辑抑或是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来看,这一“代表”关系需要为现实的社会变革以及被代表者最终的觉醒与解放服务;较之于制度化的、具有制约性的民主程序以及被代表者的自觉,这一“代表”关系更强调作为代表者的精英的作用;此外,“代表”关系主要通过代表者对于作为被代表者的群众的动员来实现和保障。 由此,从“群众路线”逻辑出发,中国民主政治中的“代表”就不仅是作为被代表者的群众的权利赋予对象,更是群众的领袖、先进分子和领导者。深入群众也意味着深入实际,中国民主政治中强调“代表”落实“群众路线”,即强调其贴近现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当好人民代表,第一,要联系群众;第二,要善于把群众正确的意见带到上面来;第三,对明显不正确的意见,要敢于坚持原则,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去进行耐心解释和说服。……党要加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通过人大代表,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批评。”[15]946 二是“选举”。民主不只是选举,但选举却是现代代议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选举实现了民主政治中权力的授予,通过选举过程,人民也实现了其对政治的参与。对社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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