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负担主体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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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农村义务教育应由中央、省、市、县级政府共同负担。建议在农村中小学工资发放方面,中央和地方承担比例确定为5:5,并在年初将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到县,逐月拨付。 (2)教师工资负担地区差异。由于我国东、中、西三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因此教师工资的分担比例也要有所不同。在东部发达地区,省级政府和县级政府应各自负担50%;在中部地区,中央政府应承担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经费;在西部落后地区教师工资经费应全部由中央政府负担。 3.2.6 建立贫困生资助制度 由于我国农村内部的收入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差距很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仍有可能因为负担不起高额的义务教育直接成本用和机会成本而失学。因此,中央政府在资助贫困学生方面安排应有一些专项资金。 3.2.7 建立监督机制 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监督机制。通过民主建设,赋予农民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增强农民的政治谈判力量,完善民主程序体制和公共政策决策机制,从而保证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制度的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它关系到我国城乡发展的平衡,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如何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问题,任重而道远上一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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