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在我国的发展 |
|
|
,邀请社区中一名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权威的、能让双方信服的人召开一个会议,具体讨论针对被害人的补偿和社区服务,并且挑选自己的一个支持团,由社区司法委员会决定是否将案件纳入量刑小组。�豍 三、 适用阶段及方式 笔者认为,在恢复性司法适用案件范围内,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包括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可以适用。1、在立案侦查阶段,由警察通过主持人向双方提供恢复性司法方案,或者在警察在一方的申请下,将案件交主持人组织双方及家属、其他相关人员等进行,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结果。公安机关就可以撤销案件,不移送审查起诉。2、在审查起诉阶段,(1)如果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已经适用过调解程序,且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那么检察机关应当对此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案件应当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终止程序;如果依然应当起诉,则应当向法院移交起诉,但随卷应附带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等相关材料。(2)如果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已经适用过调解程序,但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则检察机关应该督促犯罪人尽快履行协议,而后再根据履行情况作出相关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3)如果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在立案侦查阶段未适用过调解程序,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适用的,则可以提议双方当事人,若适用,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将恢复性司法适用情况,例如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解等有关情况书面随卷移送人民法院。3、在审判阶段,(1)如果检察机关移送的起诉案件在前两个阶段阶段已经适用过调解程序,且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那么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必须考虑被告人对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以此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2)如果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在前两个阶段已经适用过调解程序,但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则法官应该听取被告人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原因,有履行可能的,督促犯罪人尽快履行协议,而后再根据相关履行情况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3)如果在前两个阶段未向双方提供调解计划,且调解是可能的必要的,法院应向双方予以说明,听取双方的意见,尤其是被害人的意见,然后决定是否将 案件交由调解员调解。然后再根据调解的情况和履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双方有其中一方不同意,则法院继续审理,而后作出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哪个阶段适用,都要尊重被害人的意见、不能强迫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教育理论建构的价值取向 下一个论文: 恢复性司法在新时期的可行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