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公平与资本主义公平比较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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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平与资本主义公平比较与分析
公平是理论界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十分难解的问题。近年来对于社会主义公平与资本主义公平的讨论日益突出,至今对公平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虽然说法各有千秋,但是对问题的认识却不断深入。本文将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公平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从而探求更为合理的公平理念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得启示意义。 一、关于公平概念的几种界定 第一:哲学理论中认为,公平是在人与人关系的比较中获得的一种评价,本质上是对主体间相互交往关系的反映[1]。判断一件事情是否公平,首先要看是否有统一的公平标准原则,这些标准原则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平观。换句话说公平观就是公平原则、公平标准。第二:《辞海》中这样解释公平:“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的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 第三:在中国古代文献《管子》中就有记载:“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公平”与“无私”相对,简单理解即公正和平等。编辑:www.ybask.Com 。
二、社会主义的公平 社会主义公平观在马克思之前已有雏形,这就是19世纪以圣西门、傅立叶、为代表的晚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公平的理解,异于当时流行的资本主义公平观。这种新的公平观认为公平并不仅仅意味着绝对的平决分配,还要注重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原则,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社会权利关系的道义追求。它是围绕尊重和实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形成的一个多维的社会范畴,社会主义的公平主要包括权利公平、市场公平、和机会公平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权利方面体现公平。 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根本要求。其内涵是:就主题来说,它要求所有公民都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公民不能违背法律的原则和规定;从其内容来说,权利公平不承认高于于法律之上或超越于法律所规定的任何特权之外,任何主体都享有相同或相等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就其实现过程来说,权利公平既要保障所有公民不会受到歧视又要维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能够等同地给予救济和保障。权利公平意味着社会成员在社会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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