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的法制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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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的法制化思考
城管,是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以及市容市貌的管理。而城管执法,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现象进行管理,保持市容市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与运行。城市管理的执法问题是现代城市管理的棘手问题,包含如何立法、如何遵法、如何执法,涉及社会生活和管理部门的各个层面,每一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管理部门都有着直接的、紧密的联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和相对复杂的市场及管理状况下,城市管理执法问题需要更深层次地探讨。 一、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城管执法虽然在立法上已经有相对比较完善的规定,但是在实践方面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来取得更大的提升空间的。 1.城管执法方式激化,矛盾加剧,潜在危害大。执法人员为了保证市容市貌,对一些违法情节轻微,或是经过说服教育完全可以达成执法目的的具体事件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诸如罚款,扣留甚至借助武力,使部分根本轻而易举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变得非常棘手,矛盾升级,陷入执法困境。另外还带来重大隐患,那就是相对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会采取更激烈的方式妨碍执法,那么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的产生,这是阻碍经济和社会正常发展的绊脚石。编辑:www.ybask.Com 。
2.城管执法依据较弱。立法机关在设立行政综合执法权的同时,没有制定限制与约束该权力的机制,使依法执法趋同于创法而行,法律规范对执法方式没有规定或者规定较为模糊,不甚明确,也即执法者在行使权力时没有合理的指引,没有法律的约束,在执法时凭借的只是自己的道德素养以及内心良知,自己的主观意志在执法中发挥了相对较大的作用,执法对象、方式及范围都还不够具体明确,这样,超越职权行使权力以及暴力执法现象就有广泛存在的空间,因此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合法侵害的隐忧依然很强,不容忽视。 3.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不高。在具体事例中,对于极易引起冲突或者有冲突发生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不能够审时度势,抓住矛盾的焦点,妥善处理,采用灵活适当的方法化解矛盾,不注重"疏",比较擅长的就只是"堵",反而越堵越糟,所以疏堵结合才是正道。另外,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执法人员的随机应变的能力普遍不高,这也是造成执法难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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