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nature”概念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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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nature”概念辨析
哲学史上,人们一般把笛卡尔的自然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nature)哲学称作是一种机械论的自然理论,而著名哲学家梅洛·庞蒂则在法兰西学院的公开授课中把笛卡尔哲学的自然哲学区分为两种,即纯粹知性的自然观和具有感性色彩的自然观①。毫无疑问,梅洛·庞蒂的分析是非常到位和极具启发性的,而笔者在这里的工作则是试图进一步对笛卡尔哲学中的“nature”概念作细致的分析和梳理,并且就笛卡尔哲学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讨论。 一、笛卡尔“nature”概念的三重含义 要探讨笛卡尔的自然哲学,我们有必要对笛卡尔的“nature”概念作尽可能全面的追踪和梳理。笛卡尔使用“nature”这个概念散见于他的各本主要著作和书信当中,在1627年左右所写的拉丁文著作《指导心灵探求真理的原则》中,笛卡尔就多次使用“natura”这个概念,而后在1632年完成的法文著作《论世界或论光》,1637年所写的法文著作《谈谈方法》,1641出版的拉丁文著作《第一哲学沉思集》,1644年出版的拉丁文著作《哲学原理》中都集中谈到过或使用过“nature”(natura)概念。编辑:www.ybask.Com 。 从词源学的角度讲,拉丁文“natura”和法语“nature”都源自于古希腊语φυσιζ(physis),意思是自我出生和自我生长,或者说一种组织生命的自动力量②。亚里士多德在其《形而上学》的第5卷中把这个词基本定义为一种在自身中具有其运动原则的实体,而在《物理学》中明确地说它是“一种由于自身而不是由于偶性存在于事物之中的运动和静止的最初本原和原因”③。可以肯定,笛卡尔在其哲学著作中大体上沿用了亚里士多德赋予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当然在笛卡尔这里这个概念不再仅仅指事物的运动本性),“nature”首先就意味着一事物的本性或性质。比如在《谈谈方法》的第一部分中,笛卡尔曾经说到同属的个体事物都具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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