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区近代历史文化的新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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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头人仍享有相当的地方宗教与政治特权。清末,鉴于外国势力加剧对西藏及其它藏区的侵略,清廷决定以昌都为驻藏帮办大臣的驻所以加强控制。但新任驻藏帮办大臣凤全在赴昌都途中,暂住四川巴塘屯垦练兵并限制寺院势力时,导致了1905年当地寺院及土司的动乱。凤全一行50余人全部被害,即当时所称的“巴塘事件”。是年,清廷派干员赵尔丰等赴康平息此事。接着于1906年授赵氏为川滇边务大臣,驻节巴塘,进一步经营康区。1908年,又任赵尔丰为驻藏大臣兼川滇边务大臣。赵氏以武力为后盾,将昌都及川边一带的呼图克图及土司的权力一并收归朝廷,进行改土归流。同时,又将雍正年间划归西藏管理的昌都地区若干宗(县)一并收回。赵氏的这些作为其目的在于抵制外力与巩固边陲并拟最终在康区建立行省(当时已拟名为西康省)。这可谓是当时清廷在处理西南边疆危机时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后由于1911年的辛亥革命,这一设想未能完全实现。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数千年的帝制统治,这是中国人民在近代史上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然而此时,在外国势力的策动下,西藏地方政府却发动了所谓的“驱汉事件”,不仅赶走了清廷驻藏的官员、清军乃至内地居藏的群众,拒绝民国政府驻藏的官员入藏,而且还派藏军东进,逐渐占据了昌都地区的大部分地区,甚至还攻占了金沙江以东川边的一些地方。整理:WWW.YbAsk.COM 。 1918年的“民七事件”,藏军终于攻占了类乌齐、恩达、察雅、昌都等地,从而昌都地区全部为西藏地方政府所控制。因此,可说民国政府对昌都地区的直接管理此时即告一段落。按常规说,无论是清朝或民国时期,西藏地方政府和川边政府都是中国中央政府管辖下的一级地方政府,它们所管辖的区域都是中国的版图,它们之间的一些纠纷,都可置于内部的同一平台上加以解决。但当时的西藏地方政府部分当权者却受外国势力的影响,甚至挟洋自重,置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于不顾,一再驱使藏军东进,力图进一步扩展实力,占据更多地方,起到了破坏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不良作用。这种情况又另当别论了。 民国时期川边管辖的康区时名川边,时称西康,是一个准省级行政单位。直到1931年,日本军国主义在我国东北制造了“九一八事变”,民族危机加深。为巩固大西南后方,南京国民政府乃于 1934年明令成立西康省建省委员会。经过几年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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