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CPA考试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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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CPA考试制度改革
《财会学习》:征求意见稿提出CPA考试设为专业阶段与高级阶段两个层次,同时指出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即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实质可能会限制“非从事审计实务”的考生参加高级阶段的考试。有人认为,两个阶段都发证书,第一阶段发初级证书,第二阶段发高级证书,您如何评价两个阶段两个证书? 徐经长:这次CPA考试改革,我理解它是把两个阶段看作一个整体。专业阶段6门课是测试你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应具备的基本水平,测试的重点就是这个,当然也包括了一些内容的改变,主要是判断有没有达到大学会计本科水平。然后高级阶段才能真正测试你到底有没有从事CPA审计实务的综合能力。这种不同阶段有不同证书的意见,是借鉴了国外的做法。这样的话,就有另外一个话题,在最终拿不到高级证书的时候,初级证书什么时候有效。征求意见稿的思路是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应在3年内完成,也就是说高级阶段综合考试允许你考三次,如果你没有通过综合考试,那就意味着前面通过的都作废了。编辑:www.ybask.Com 。 通过专业阶段考试后取得初级证书,势必就存在一个也要界定这个初级证书有效期的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个建议是比较好的。 《财会学习》:考生十分关心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按照征求意见稿,需要一年的新旧并行过渡,过渡的时间上是否偏短?从考试的角度说,老考生应如何正确应对? 徐经长:征求意见稿提出,在2009年实施新制度的同时,现行制度继续执行一年,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现行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未通过科目的考试。如果老考生选择五门模式,那2009年必须要考完,这个过渡期从考试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太短了,大家肯定希望时间可以再适当的延长一点。 对于老考生来说,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加强信心,大家面对的情况是一样的。 《财会学习》:考试科目增加后,有考生提出来,由于国外有些国家的CPA考试每年考一次或多次,我国也要向他们学习这一点,一年考两次或多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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