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对我国地方审计体制改革的探讨 |
|
|
,使之能够主动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政府经济调控的需要。 3.现行审计体制符合中国社会对审计的认知水平,使社会各界能够广泛而迅速接受和认同审计,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有利于创造与审计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环境。 三、现行审计体制的缺陷和不足 1.现行审计体制将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审计结果报告提交给本级政府,审计结果报告经过政府“过滤”后产生的审计工作报告,因此审计结果经常受到政府权力意志的左右,因此,在向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时,也不得不尽力避开一些可能引起质询或对政府行为有异议的问题,这一问题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审计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很难保证审计结果的完整性和客观性,社会对审计的理解和认同程度也随之下降。 2.经费独立是确保审计监督独立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审计机关其所需经费都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这在客观上削弱了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力度,严重违背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同时,地方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经常容易遇到以权压审计的现象,由于缺乏必要的审计干部保护机制对审计监督力度较大的审计机关负责人也时有被调离,甚至降职,免职的情况。整理:WWW.YbAsk.COM 。 四、地方审计体制改革的方案比较和选择 1.完善地方审计机关的领导关系。将各级审计机关从政府系列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置,审计经费单独列入国家预算;地方审计机关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下设置,又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该体制能彻底解决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问题,有利于国家审计机关与行政机构的完全剥离,实现经济上和人员上保证其独立地位。 2.对审计行政领导进行结构性调整。审计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善行政型审计体制,特别要理顺双重领导体制的纵向和横向关系。在中央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关系上,改变双重领导体制,实行垂直领导,即各级审计机关确立由国家审计署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由审计长提出候选人,同级人大任命或罢免;审计厅对地,市,县级审计机关垂直领导,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等方面,一律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分层单向领导,避免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可能出现的财政牵制。对地方政府的审计,也可由国家审计署设立派出机构实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公孙龙的哲学和逻辑思想浅析 下一个论文: 从独立性角度试论我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