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醉驾入刑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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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醉驾入刑法律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驾行为进行了入罪的处理,“醉驾入刑”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学界对醉驾入刑的合理性等相关问题也是众说纷纭。高晓松醉酒驾车造成了四车连撞的追尾事故,撞在“枪口上”的高晓松也因此付出了代价,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成为“酒驾入刑”实施以来国内首例最高量刑的判决。这样的判决不得不说是醉驾入刑实施上的破冰之旅,也为以后对于醉驾的处理提供了相关的依据。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这一判决的出现引发了社会和学界使得对醉驾入刑问题的争论再一次被推向了顶点,醉驾如何确定以及对醉驾的处罚等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问题。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初衷,本文从醉驾的现状入手,肯定了醉驾入刑立法上合理性,并分析了立法中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对我国相关立法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以期“醉驾入刑”可以在实践中可以真正起到抑制醉驾的作用,而非仅仅流于形式。 一、醉驾入刑的合理性 醉驾入刑后,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众说纷纭,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有说辞,笔者认为醉驾入刑是立法的趋势,不容置疑,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其合理性。 (一)法理的分析 对醉驾愈发严重的当今社会,刑法将其纳入惩罚体系也不足为怪,并不能以刑法的谦抑性来否定醉驾如刑的合理性。国外立法也大多将醉驾行为纳入刑法的惩罚体系并予以惩罚。而且从法律的作用而言,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五个方面,强制作用只是其一,我国刑法在修订前的立法对于醉酒驾车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时才予以惩罚,使得法律的其他作用也很难得到发挥,也就无法对醉驾者产生威慑力,醉驾者的侥幸心理的产生也不足为奇了。wWw.yBASK.com而且从刑罚目的论的角度来看,法律的目的在于更好地预防犯罪,醉驾入刑后使醉驾者的产生的心理上论文联盟http://*的恐惧,使其更自觉地控制自己的行为。 (二)从行政立法分析 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阙值与检验》的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0.2%)的即为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0.8%)的属于醉酒驾驶。相对于我国0.2%的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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