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风险社会环境下的我国刑法理论调整           
风险社会环境下的我国刑法理论调整

风险社会环境下的我国刑法理论调整

  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工业化文明在给我们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加重了自然环境的负担,同时也把人类社会带入了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条件下,刑法为维护公共秩序共同体安全提供了有效保证,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相应的也出现一些问题,如何对风险社会下的刑法进行调整,已经成为法律界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实施安全刑法的必要性
  罪责法属作为传统的刑法,对犯罪的认定是以客观的、现实的以及实际存在的社会危害行为基础的。规则的认定也是以明确主观罪过形式为基础的,对罪犯的处置也只是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前提下,根据罪责刑法中的四要件对其进行认定的。罪责刑法的本质针对那些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人制定的。在风险社会下,一些行为上具有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紧迫性的危险行为,一旦发生就会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些危害是人们普遍知晓的也是极力反对的,甚至会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恐慌。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法律当中。对于危险性行为主观罪尚未查清的,行为人又有客观的主观罪的,必须处罚制造危险行为人的,刑法必须对其进行处罚。因此,也应该将其引入安全法律体系中。
  二、安全刑法的预防作用
  所谓的安全刑法的最高指引是安全,不是单纯的对某个人进行谴责,而是以保证社会安全为前提所提出的。安全刑法主要针对是行为危险性,如果应受处罚的行为有危害法益的危险,那么刑法就应该及时介入;如果是有人身危险性的行为人,只要其行为对法秩序共同体安全构成威胁,刑法就应该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其风险性行为。WWW.ybASK.CoM
  三、安全法的优势
  (一)安全法与罪责法的差异
  罪责法的性质是以侵害犯为主体的,而安全法的犯罪性质是以危险犯为主体的;奉献社会下的治理模式,应该以罪责刑法上的特殊预防、消极普通预防模式为主;安全法在任务上强调其安全性,是以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目的;依法治国是安全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社会存在趋势;从价值角度来看,罪责刑法以崇尚自由为主,安全刑法则强调其安全性。
  (二)传统伦理刑法与安全刑法差异
  传统伦理刑法在制裁手段上,是以刑事制裁、民事、行政等责任的承担为主的刑法制裁。安全刑法的制裁则是刑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新形势下对我国社会保险资金
    浅谈动物小说《雪域豹影》的
    民族主义与中国的社会分层
    社会变迁与民族主义的转向
    浅析影视文学对大学生的社会
    浅析网络文学的社会学价值
    改革时代:文学与社会的互动
    “方言版”文学语言与社会认
    论短信文学的社会表征功能
    “风险社会”视角下的刑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