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哲学中道德法则概念及逻辑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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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原则作为自然法则到处生效,却是不可能的。一个决定这样做的意志就会与自己抵触,因为毕竟有可能发生不少这样的情况:他需要别人的爱和同情,而由于这样一个出自他一直的自然法则,他会剥夺自己得到他所期望的协助的一切希望。”这个例子里面蕴含的利己主义原则与康德的义务论就发生了矛盾,“人们在谈到康德所说的这四条责任时,对康德关于‘帮助他人’这条普遍原则所作的解释非常不满,屡屡提出批评,主要是认为康德在此偷用了功利主义的原则。这种批评也不无道理”。 利己主义原则隐藏在普遍道德法则中,和尊重德性、高扬义务的康德道德哲学发生矛盾。也是“道德法则”概念的一个内在逻辑矛盾。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道德法则”概念虽然能在抽象普遍的意义上提供一个道德价值判断。但如果深究其中的逻辑,康德由于没有考虑人的欲望和特殊社会因素,仍然存在着一定逻辑困难,并不能普遍实践到人类社会中来。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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